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06年2月20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06]159号),本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获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特此公告。
    浙江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2 月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