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关联交易类别 关联人 预计全年总额(万元) 占同类交易的比例(%) 去年的总金额(万元)
采购原材料 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8,000-9,000 30-40 5,759.65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敦化市金诚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代表:刘增秀 注册资本:8800万元 主营业务:梅花鹿饲养、梅花鹿系列产品加工、药材种植、建筑材料、煤炭及制品、化工品批发、包装材料、玻璃制品、塑料制品、铝塑包装制品等。 地 址:敦化市翰章北大街21号。 2、关联方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3、履约能力分析:因本关联交易为采购原材料行为,不存在关联方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总额2006年预计为8000-9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市场定价。
    2、本次交易没有产生利益转移事项。
    3、本次交易标的没有特殊性。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此项关联交易是向关联方购买公司所需的原、辅材料事项,保证公司原、辅材料的集中采购很有必要,预计将持续此交易。 2、选择与关联方进行交易,主要是可以集中采购公司所需的原、辅材料,从而降低成本、供货及时、保证质量。 3、此关联交易是公允的,无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行为,此类关联交易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没有影响。 4、此类关联交易全部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吉林敖东延边公司、延吉公司、金海发公司、洮南公司等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易,对本公司的独立性没有影响,也不因此类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性。
    五、审议程序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签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了此项议题。 2、独立董事姜昌植、王秀宏、吕桂霞事前对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真审查,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易,交易以市场定价为原则,价格合理,公司原、辅材料的集中采购有助于降低成本、保证质量和及时供货,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对上市公司和股东是公平的。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本公司2006年3月30日(星期四)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是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和控股股东之间发生的交易,是日常原、辅材料供应,有关协议为一项一签。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六次董事会决议。
    2、经独立董事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