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目前医药食品行业存在的诚信隐患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鲁南制药集团董事长赵志全发表了自己的几点看法
虚假医药广告满天飞、夸大的广告词、肆意炒作、误诊、误治和误导患者。近年来,在卫生和食品领域频频出现的危害消费者利益的事件,无一不在拷问着我国医药诚信领域的诚信问题。
据了解,2005年中消协处理的虚假广告投诉达一万五千多件,其中涉及到药品、保健品和医疗辅助用品的广告投诉有2000件左右。一些医疗机构或药品厂家利用虚假广告吹嘘夸大药效、医疗效果,诱骗消费者相信广告中所宣传的商品性能、治疗和供销。或者采用以假乱真的手法,伪称是科技成果、发明专利或者国际大奖,或伪造批号、证明、文件等诱骗消费者相信其产品有某种“预期”的功效。根据资料显示,由于虚假医药广告误导等方面的原因,我国每年大约有几百万人错误用药。
目前,我国有6000多家医药企业,药品市场竞争非常激烈。通过广告让消费者对产品有更多的了解本是正常事,但某些企业置国家法律法规于不顾,发布虚假广告,完全违背了诚信经营的原则,更使整个医药行业受到不同程度的负面影响。
就目前医药食品行业存在的诚信隐患问题,全国人大代表、鲁南制药集团董事长赵志全发表了自己的几点看法:
医药广告的诚信缺失
作为一种特殊商品,药品关系着一个人的生命安危。它既能治病也能致病,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健康和生命。
对于虚假医药产品,对消费者产生的影响,赵志全代表表示:有些药品在广告中宣称“攻克了世界难题”,连癌症、牛皮癣等都可以治愈,很明显,就是在说谎话,这是对群众健康极不负责的行为。比如,有一家药厂生产的胶囊明明是保健食品只具有辅助疗效,却在宣传中说具有治癌、抗癌作用,并附有”典型病例”报告,严重误导了消费者和患者的认识。
近年来,虚假医药广告夸大其词、肆意炒作,造成误诊、误治和误导患者,严重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用药安全和生命健康。
赵志全代表介绍说,从目前的情况看,非处方药、治疗疑难病的药是虚假广告的重灾区。非处方药由于购药不需要医生处方,患者可以随意购买,市场大。这类虚假广告往往采用普通消费者难以理解的医学术语,套上高科技名词,“什么什么因子”、“激活什么什么”等,让消费者似懂非懂,最后上当受骗。
虚假药品广告的另一个重灾区就是一些针对疑难病症(慢性肝病、肾病、糖尿病、老年性疾病等)的药品。目前,针对这些类型的疾病,还缺少有特殊疗效的药。药品生产厂家利用消费者治病心切的心理,今天一个新品种,明天又上一个新品种,套上“祖传秘方”、“最新科技发明”、“有效率达百分之多少以上”等迷惑人的字眼,哄你从口袋里掏钱。一些正规厂家生产的疗效很好的药品反而受到冲击。
赵志全还告诉记者,虚假广告带来的另一个负效应就是医药企业广告投入费用过多,正常的产品科研、开发、生产就会受到影响,长此以往,难保不会走向畸形发展的歧途。
渴望行业自律
去年11月,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各地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办法》的规定,建立和完善药品广告审查程序,并且对已经审批的在有效期内的药品广告进行严格复查,正在刊播的药品广告与已经批准的内容和形式不一致的,按违法广告查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修订通过的《药品管理法》对药品广告行为作了严格规定,药品广告要真实、合法,处理药广告不得在大众媒体刊播,并加大了对非法广告的打击力度。
赵志全代表表示,虚假医药广告泛滥的原因复杂多样,在严格执法、提高消费者素质的同时,医药企业更要严格自律。
首先,有关执法部门应该切实负起责任。一些在医(药)广证字号审查中过了关的广告,到投放市场面对消费者时会变得面目全非。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对消费者负责,对送审通过的广告继续监督管理直至其面世,不让个别厂商有机可乘。至于根本没有取得医(药)广证字号的医药广告,更多的职能部门要联合作战,将其消灭。
其次,消费者要对虚假广告常用骗术具备基本的辨识能力,并拿起法律武器。曾经有一个案例,河南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对郑州一名学生状告某药厂虚假广告一案做出一审判决:药厂在报刊上刊登声明,向刘某道歉,并赔偿其精神损失3000元。事情的起因是,刘某在河南购买了治疗近视的药品“明目消朦片”。购药时,刘某与厂家签订协议:同意厂家对本人病历做真实有效的宣传,厂家赠刘某“明目消朦片”一盒。几个月后,刘某发现自己的身份和姓名被登在一张小报的药品广告上,并吹嘘她“用了此药后,视力大幅度提高。”而此时,刘某的视力并无好转,眼镜根本不能摘除。一气之下,刘某将该药厂告到了法院。
“医药企业严格自律,对于扼制医药虚假广告尤其重要。”赵志全代表分析道,药品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特殊商品。中华民族素有“诚实守信”的传统美德。今天,我们搞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要注重诚信建设。从企业的角度讲,诚信是企业生存之本。只有坚持诚信经营,企业才能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虚假药品广告泛滥的原因很多,国家有关部门也已着手治理,赵志全代表建议,首先,有关执法部门应该切实负起责任。一些在医(药)广证字号审查中过了关的广告,到投放市场面对消费者时会变得面目全非。相关职能部门应该对消费者负责,对送审通过的广告继续监督管理直至其面世。其次,消费者要对虚假广告常用骗术具备基本的辨识能力。
赵志全代表分析说,诚信是企业生存之本,只有坚持诚信经营,企业才能赢得广大消费者的信赖,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只有健全的法律体系、强有力的法制手段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才能够规范医药广告,保护人民群众的利益,让诚信的医疗单位和药品生产企业通过正当有序的竞争求得生存和发展。 (责任编辑:丁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