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您打算买辆车,那么有两种策略:一,锁定一个代理商,对他百般纠缠,软硬兼施,要他非降价不可;二,到好几家代理商那儿转转,然后在询问价钱的时候,漫不经心地暗示,你不仅确实要买车,而且已经看了几家店。哪种策略较好?为什么?
这是经济学家阿尔钦(A. A. Alchian)在他教科书中的一道问答题。 他的答案是:“多找几家商店更好,因为卖家最拿‘另有门路’的买家没办法。与卖家竞争的,是其他的卖家;与买家竞争的,是其他的买家;而卖家并不和买家竞争。”
阿尔钦的解释很深,我至今还不时玩味。这个世界的任何商品,其价值都是因为有人争夺才产生的。阳光没人争,市价是零;空气没人争,市价也是零;但马尔代夫的阳光和空气,有很多人争,于是价值不菲。马尔代夫的居民就是再抠门,游客也得感谢他们为度假多提供了一个机会。到那里旅游的高价,是游客们自己造成的。这是所谓“买家只与买家竞争”的道理。
同样的逻辑,也适用于行政垄断。深圳是国内最早提供手提电话服务的城市,当时买一部手机要几万元。那么,顾客是受害了还是得益了?得益了。虽然我们大可以指责行政垄断阻碍了其他服务商的进入,但就那些购买了手机的顾客而言,价格再高,也还是比无可选择的要好。这是所谓“卖家并不和买家竞争”的道理。
价格从来不是随意定的。造物主慷慨大方,大自然一草一木,定价一概为零。那么,为什么享受阳光和空气的消费者,总要付出迥然不同的价格?因为商品的价格,总是由消费者之间的竞争决定的,而与商品的提供商(如造物主)是否要收费无关。这是说,即使是天上掉下来的馅饼,也会因为饿汉的争抢而涨价。
学经济的后果,就是时刻都清楚意识到,万事万物,其真实价格一概不是某人或某机构可以随意制定的。有人认为,政府不仅有义务、而且有能力制定价格,所以他们理所当然地认为,政府应该提供免费交通、应该提供免费教育、应该提供免费医疗;而经济学的教育,却教我们反问两个问题:为什么“应该”?究竟是否“可行”?
首先是“为什么应该”的问题。既然人人都有权免费获得某些福利,那么谁有义务免费提供服务呢?美国前总统胡佛(H. Hoover),在1928年曾提出竞选口号,要实现“顿顿有鸡,户户有车”*。愿望美好,无人反对。问题是:由谁来负责养鸡?由谁来负责造车?如果说有人有权低价或免费得到,那就是说有人必须低价或免费提供。他们分别是谁?
还有“究竟是否可行”的问题。政府一旦提供低价车票,便出现了黄牛党;提供低价医疗,便有人收授红包;一旦打压学费,便出现乱收费现象——这全是价格受到人为扭曲后,被竞争规律“逼”出来的现象。作为有同情心的人,我们说这些绝不是好现象;但作为经济学人,我们不得不说,这些全是必然现象、是不能通过呼吁、舆论、曝光或行政规定消除的现象。
求知欲强的读者会追问:既然人为压低价格不可行,那为什么世界各地的政府,总是不断地提出这样或那样的价格管制措施,让许多重要商品的价格,包括粮食、能源、教育、交通和住房等,都处于过低的水平?为了解答这个问题,上世纪60年代兴起了“公共选择”学派,衍生了著名的“寻租”理论。篇幅所限,让我陆续再谈。
经济学是学回来的,不是想出来的。本专栏开张不久,详述了两个基础观念:一,没有谁可以控制价格,二,没有谁可以控制利率。巧的是,我上周读到德姆塞茨(H. Demsetz)教授几年前的一篇论文,他认为这恰是自斯密(A. Smith)到费雪(I. Fisher)间一个半世纪的经济学成就,即“建立了高度分权的抽象模型,其中没有人可以控制价格或其他重要的市场指标。”**
注释:
* “A chicken in every pot and a car in every garage”,胡佛(Herbert Hoover,1929-1933)在1928年的总统竞选口号,原文是“每个盘子里都有只鸡,每间车库里都有辆车”。
** Demsetz, Harold, (2002) “Towards a Theory of Property Rights II: The Competition Between Private and Collective Ownership,” Journal of Legal Studies, 31, Chicago: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