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玉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近日发出通知,决定对其所属的青海石油管理局、冀东石油勘探开发公司、林源炼油厂实施重组。这3家企业自今年1月1日起,分别委托给青海油田公司、冀东油田公司和大庆炼化公司全面管理,托管企业相应承担盈亏和国有资产保值责任。
据了解,3家企业重组方式基本一致。冀东石油勘探开发公司、林源炼油厂现有业务、资产和人员均被全面托管;青海石油管理局除钻井整体划转吐哈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外,其他所有业务、资产和人员均委托给青海油田公司全面管理。3家重组企业兴办的其他企业则一并全面托管。
在通知中,中国石油集团明确了托管有关问题的处理,提出重组整合要分步实施。同时对涉及重组的企业提出具体要求:一是抓好两个机关的合并及调整工作。根据工作需要调整机关机构编制,实行竞聘上岗,妥善安置人员。二是统筹规划企业发展。结合正在编制的“十一五”计划,积极推进业务整合,避免重复建设。三是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和稳定工作。做好宣传教育和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妥善处理有关问题,确保重组整合工作平稳实施,确保生产经营正常进行。 (责任编辑:谢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