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苏丹红事件
2005年2月18日,英国食品标准署在其网站上大规模召回359种被人工合成染料苏丹红污染的食品,引起全球广泛关注。苏丹红是一种人工合成的偶氮类、油溶性的化工染色剂,动物实验研究表明,“苏丹红一号”可导致老鼠患某些癌症。 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立即开展了排查工作,市工商局第一时间在亨氏美味源(广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批次为“2003年7月7日”的“美味源”牌金唛桂林辣椒酱两个样本中均检出“苏丹红一号”,此后,市食品安全办公室组织工商、质监、卫生、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在全市抽检样品2590余件,查出29家生产企业的53个批次的食品含有苏丹红,对查扣的1612箱含苏丹红的食品集中统一销毁。本次虽然查出苏丹红的样本仅占总抽检量的1%-2%,但它造成的社会影响十分恶劣。从3月5日开始,这种化工染料就不断在广州、云南、上海、等地检出,从辣椒酱、辣腐乳、熟食,到人人皆知的肯德基辣鸡翅……北京市食品安全办公室及时做了下架处理,并深追其销售渠道、原料来源,确保含有苏丹红的食品全部清出北京市场,最大限度地保障了北京市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在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内,市政府领导先后做出6次重要批示,体现了以人为本,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高度负责的精神,正确地把握和科学引导了事态的发展,对本市成功处理苏丹红事件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2、崔各庄乡崔各庄村亚硝酸盐中毒案
2005年9月7日晚,朝阳区崔各庄乡崔各庄村无照商贩齐某、赵某夫妻二人制作毛鸡蛋误用亚硝酸盐,致使食用者32人中毒,其中18名未成年人、14名成年人,均为居住在该村流动人员,中毒病人分别在5家医院用特效药物救治,其中一名三岁男童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检察机关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齐某批捕,赵某取保候审。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随着食品安全状况越来越被公众重视,作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经营者应以此为戒,敢于试法者必将受到严惩。
3、安会忱销售侵权商品案
2005年3月15日,北京市工商局丰台分局根据举报查获安会忱销售假冒“三星”长城干红葡萄酒1926瓶,价值达11.556万元,工商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涉嫌侵权的“三星”长城干红葡萄酒予以暂扣。安会忱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且销售金额在五万元以上,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丰台分局于2005年3月16日,将相关案件材料移送公安部门。2005年6月上旬,经丰台区人民法院审理判处安会忱有期徒刑三年。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各执法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合力,对假冒伪劣行为重拳出击,使那些造假、售假的不法经营者无处藏身,受到应有的惩罚。
4、北京大一种苗有限公司销售假种子案
2004年1月至2004年11 月,北京大一种苗有限公司销售了标注产地为“韩国”、生产商为:“韩国大农种苗株式会社”的
“春雪莲”萝卜种子、“天鸿春”萝卜种子、“汉白玉”萝卜种子3626.99千克,未销售的991.83千克,共计4618.82千克的萝卜种子。经查,当事人仅从韩国进口成品萝卜种子1335千克,其余3283.82千克均购自中国吉林延边。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属于经营假种子。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没收当事人非法所得60余万元;没收成品萝卜种子991.83千克,罚款300余万元。
随着“红盾护农”行动的开展,农资打假的深入开展,使那些坑农、损农、害农的不法经营者得到了应有的惩罚,从而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
5、北京九九方元保健品经销有限公司丰台咨询分公司虚假宣传案
2005年5月9日,市工商局丰台分局根据举报对北京九九方元保健品经销有限公司丰台咨询分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印刷品广告宣传中,以虚构的中国农业科学院抗癌科技成果推广中心的名义,主办编辑“肿瘤康复指南”宣传册,对其产品富硒灵芝宝进行宣传,当事人在网站、印刷品、店堂广告中对其产品进行了“能彻底消灭肿瘤细胞,防治肿瘤的复发和转移,能够切断肿瘤细胞能量供应、抑制肿瘤细胞分裂增殖”等功效的宣传,并且使用了大量患者的病例作证明。当事人上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市工商局丰台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当事人罚款20万元。
有一些经营者利用广告、网站和宣传册的方式对其销售的产品做夸大不实的虚假宣传引人误解,其目的不是治病而只是卖药赚取利润,既危害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经济利益,也触犯了国家的法律、法规。
6、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月球土地案
1980年11月22日,美国人丹尼斯•霍普向联合国、美国、前苏联发布《所有权声明》,声称月球、水星、金星等八大行星归其所有,建立了“月球大使馆总部”、“银河系政府”,自称“月球头人”、“银河系政府执行官”,开始销售月球土地。2005年8月29日,丹尼斯•霍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李捷签订了《月球大使馆合同》,在中国设立了月球大使馆,指定李捷为月球大使馆大中华区大使。9月5日,李捷成立了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外宣称是美国月球大使馆大中华区大使、北京月球村公司首席执行官,开始销售月球土地。10月19日至23日五天内,该公司向31人售出月球土地44英亩,收款1.3万余元,并向购买者颁发《月球土地所有权证》,证书上有丹尼斯•霍普以“月球头人”名义的签字,加盖“北京月球村航天科技有限公司”印章。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属于扰乱社会主义经济秩序的行为,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依据《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责令当事人退回财物,罚款5万元,并吊销了该公司的营业执照。
依据联合国《外层空间条约》、《月球协定》及我国《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月球不属于任何国家和个人。将没有所有权的“财产”进行出售是具有欺诈性质的违法经营活动。
7、品品德(北京)国际茶艺连锁有限公司从事变相传销案
2005年6月3日,北京市工商局根据群众举报,对品品德(北京)国际茶艺连锁有限公司涉嫌传销行为进行调查。该公司具有典型的“金字塔”传销模式,所有会员分为六级,入会费的最低标准是2370元,以此取得发展下线的资格,上线以发展下线的数量来获得奖励。该公司在北京、河北等7个省市吸收加盟茶楼22家,其中北京12家、外埠10家,并以此搭建传销网络,吸纳、发展会员。2005年4月初到6月底,已在北京地区发展会员1000余人,销售茶叶5000余单,涉案资金达1200余万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关于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属变相传销。市工商局将本案移送市公安局。7月19日,市局联合公安局共同对品品德公司17个地点进行了突击检查,抓获品品德公司传销网络的核心成员蔡德刚、刘燕、汪娅等三人,现蔡德刚、刘燕已被批捕。
对品品德公司在其他省市的加盟店的处罚,已由国家工商总局通知有关省市工商局进行查处。参与非法传销,只有“金字塔”尖儿的组织者或经营者能够得到好处,一般从众不仅是受害者,也是害人者,而且害的都是亲朋好友,也干扰了社会稳定。《禁止传销条例》重申了国家严厉打击传销行为的态度和决心。
8、秀水豪森服装市场经营户经销假冒高尔夫用品案
9月20日,市工商局根据举报对秀水豪森服装市场涉嫌经营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高尔夫用具行为进行检查,对该市场四楼经营假冒“Ping”、“Callaway”等商标高尔夫用品的6家商户暂扣高尔夫球杆2012根,高尔夫球包138件,高尔夫球684个。以上6个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市工商局朝阳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当事人进行处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其中没收不法商贩销售的侵权高尔夫用品,各罚款1万元。
9、北京裕翔中苑商贸中心销售假冒“皮尔卡丹”注册商标服装案
2005年4月11日,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查获北京裕翔中苑商贸中心销售假冒“皮尔卡丹”注册商标的衬衣166件、皮围巾80条,上述商品使用大“P”图形的标识,侵犯了法国皮埃尔卡丹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违法行为,市工商局海淀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当事人侵权商品衬衣166件,皮围巾80条,并处罚款10万元。
10、北京飞天网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05年4月25日市工商局海淀分局根据举报,查获北京飞天网际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销售的交换机、网卡、网络模块等涉嫌侵犯美国思科技术公司注册的“CISCO”商标专用权的93件商品,案值70余万元,市工商局海淀分局将案件材料移送公安部门查处。同年9月,该公司主要相关人员梅克琴、张家伟、李东峰等人分别被海淀区人民法院以销售伪劣产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各30万元。
(8、9、10案例)假冒商品的目的就是获取非法暴利,这种行为对私权是侵害,对消费者的公权也是侵害,政府必坚决予以打击,北京市工商局非常重视商标专用权的保护,维护了商标权利人利益和广大消费者的利益,打击商标侵权行为。今后,工商局将继续出重拳加大打击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力度,维护健康良好的市场秩序。 (责任编辑:丁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