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万里行消费维权系列报告之:十大热点凸显“三大焦点”
在“2006年中国消费维权论坛”上,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发布了2005年十大投诉热点,百姓关注的食品、汽车、家电、旅游、网购、广告、中介、农资、房屋、机械等均榜上有名。 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投诉维权办公室主任赵骋向记者披露,透视这十大热点,凸显出我国消费领域目前存在“三大焦点”。
一、产品质量仍是百姓关注焦点
从2005年受理全国各地投诉的情况来看,消费者投诉的产品涉及食品、饮料、汽车、家电、手机、电脑、家具、建材、房屋、机械设备、农资农机、旅游及其它等十余类,其中很大一部分是跟产品质量有关的,这类投诉占受理总量的48﹪,达6968件。这些统计数字说明,目前在我国,产品质量与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要求相比仍有差距。
产品质量投诉反映出的主要问题是:1、食品中夹存异物、净含量不足、超保质期、原料掺假变质、微生物、添加剂含量超标。2、汽车、家电、家具等大宗商品产品可靠性水平不高,故障频发,甚至带来安全隐患。3、中小型机械设备存在严重的设计缺陷;一些产品无任何外包装、无产品说明书、合格证;主要部件易损、易折、易坏。4、建筑工程主体结构存在重大质量隐患,如挑梁下沉、墙体断裂、有楼无盖等。
赵主任进一步解释说,客观地讲,自改革开放以来,在政府和企业的共同努力下,我国产品质量有了很大的提高,部分企业和行业的综合竞争力有了明显增强。目前我国共有925个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称号,海尔、华为2家企业生产的3个产品成为中国世界名牌产品,1489家企业的产品获得了免检资格,这些产品质量过硬,深得消费者信赖,他们带动了全行业总体质量水平的提升。但是,我国产品整体质量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较,与广大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物质文化需求相比,仍有差距。从投诉上看,主要表现为产品档次低,可靠性水平不高,合格率不高。另据国家质检信息统计,在国家监督抽查中,每个季度都有20%左右的产品不合格;生产过程中,废品、次品、返修品等不良品损失严重。这一切都表明:提高我国产品质量的任务十分繁重。要改变这种现状,达到《国家质量振兴纲要》所提的目标和要求,还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继续加大质量监管力度,建立健全质量法律法规,扶持名优企业和名优品牌;企业要加强自律,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产品的可靠性和合格率,争创名牌,杜绝假冒伪劣,给消费者创造一个和谐的消费环境。
二、服务质量急需提高
2005年全国各地投诉,除了产品质量投诉外,占比重最大的就是服务质量的投诉了。这类投诉占受理总量的45﹪,达6533件。从2003年开始,呈逐年递增趋势,增幅达75%。赵主任表示,实际上,除了服务行业的投诉以外,有很多关于产品质量的投诉,也是由于企业售后服务不到位直接引起的,这样看来,服务质量的投诉在近几年很有可能赶上并超过产品质量的投诉量。因此,服务质量也就成为我国各行业都必须关注,并急需提高的一项主要工作。
服务质量问题投诉突出表现在旅游、中介、火车、航空、网络信息、农资农机、机械设备、家电售后市场上,尤其是在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一些领域和行业,企业在处理投诉过程中缺乏人文关怀,“为人民服务”意识淡薄,导致投诉增多,有时甚至激化了矛盾,直接影响了企业的声誉,而很多企业没有意识到它的危害及严重性,这样很不利社会的和谐与稳定,赵主任忧心忡忡地说。
他举例说,去年入夏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出现了持续高温天气,空调销量一路走高,空调产品二次安装和集中消费的特点,使得空调投诉每日有时竟达百余件,受理的空调服务质量的投诉比高温到来前激增25%以上。个别企业为了提高销量,随意对消费者承诺当天或次日安装,而实际安装日期却是在几日甚至是一周之后,这样等于是误导了消费者,也给企业造成了不良的影响。为了节省安装成本或者图方便,很多空调安装不符合安装要求。北京消费者郭女士投诉说,她2005年7月17日购买了某品牌四台空调,检查安装时发现竟然没有一台空调安装到位。由于有些企业和商场没有重视售后服务质量,在非常时期应急机制缺失,激化了矛盾,导致个别消费者失去理智,砸了某些空调店铺的柜台,这种极端的例子恰恰说明了在物质丰腴的时代,企业更要重视服务质量的提高。
赵主任说,注重人民生活和群众利益问题,是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而提高服务质量,就是要求企业努力解决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提高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尽可能地化解消费矛盾和消费纠纷,避免出现不和谐的质量问题,而这一切需要全社会一齐来努力,和谐的消费环境需要大家共同来创造。
三、消费市场呼唤诚信
投诉维权办公室在受理消费者投诉过程中发现,有很多投诉反映了很多行业存在“诚信的缺失”,这在中介服务、网购邮购、旅游产品、家具、建材、房屋、机械设备、农资农机市场上表现得尤为明显。由于缺乏诚信而导致的投诉,2005年,中国质量万里行促进会投诉维权办公室收到的投诉信中,涉及到此类的投诉达4863件,占投诉总量的33%。这些不诚信行为严重败坏了企业和商家的形象,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影响了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令人深恶痛绝。
山西太原市刘女士,于2005年6月在北京晚报上看到一则征婚广告,就与登广告的某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联系,想为自己女儿找一个对象,该公司电话里满口承诺;没想到刘女士和女儿搭飞机从太原赶到北京后,该公司先是骗她们交800元入会费,后又找婚托儿屡次欺哄这母女二人,等母女觉醒后要退会费时,该公司人员竟穷凶极恶地把她们给赶了出来。
赵主任说,这些中介公司大多不具备中介资格,擅自从事中介业务;有的虽然具有合法的中介资格,但却违章违法经营;有的向消费者提供虚假信息源,诱使消费者掏出信息费;有的则与卖方串通一气,甚至不惜自己扮演“托儿”,不但轻松赚到中介费用,而且还把违约的责任推给消费者,让消费者“有苦说不出”。
特别要指出的是,有个别消费者的投诉也表现出“不诚信”,为达到自己的目的,有的消费者在投诉信里故意隐瞒事实,编造情节,恶意毁谤企业和商家,篡改票据日期,漫天要价,明明是自己责任,却强词夺理把责任推向企业和商家。
这些都说明我们的社会需要尽快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加大失信惩处力度,让失信者成“过街老鼠”;同时也要求消费者提高道德素质,减少因恶意投诉而给社会带来的高昂成本。赵主任呼吁,“三大焦点”呼唤政府、行业协会、企业、消费者四方面驱动,形成合力,共同为创造和谐的消费环境而努力。 (责任编辑:丁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