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G澳柯玛发布公告,大股东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占用上市公司财产达6亿元,为避免其进一步侵害公司利益,G澳柯玛已将其告上法庭,澳柯玛集团所持2.07亿股公司股份目前已被冻结。由此,G澳柯玛成为第
一家因清欠而使大股东股权被冻结的上市公司。
G澳柯玛于3月10日收到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裁定冻结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持有的青岛澳柯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20700万股(限售流通股),冻结效力及股权产生的股息以及红利、红股等孽息,冻结期限自2006年3月9日至2007年3月8日。
中国平安证券分析员邵青认为,澳柯玛算是股改公司中向大股东追债追上法庭的首例。目前青岛澳柯玛集团总公司所持股份几乎全部被冻结。
(责任编辑:陈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