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
    现公司接《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网技术改造等三个技改项目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新国税办[2005]667号)及《石河子国家税务局关于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通知》(石国税办[2006]9号)文件,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字[1999]290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的《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审核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13号),经审核,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热网技术改造、红山嘴电厂四级水电站技术改造、西热电厂220t/h高压煤粉锅炉技术改造等3个技术改造项目投资符合该规定,该项技改项目应抵免企业所得税20,575,049.52元,其中:2004年18,564,624.05元,2005年2,010,425.47元元。 该金额可用于抵免5年内新增的所得税。因此该事宜将使公司2006年度及以后年度的税后利润增加20,575,049.52元。
    特此公告。
    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