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06年3月6日分别以送达和传真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2006年3月16日在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
    公司本届董事会有董事9人,亲自出席会议的董事8人:单群英、叶永会、刘会堂、王廷良、罗威、陈立友、黄文葆、高檩;董事王永忠委托董事单群英出席本次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会5名监事均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受董事长王永忠委托,会议由副董事长单群英主持。
    会议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200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二、《2005年度财务决算的报告》;
    三、《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确认,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42,714,798.85元,2005年度已分配股利35,358,676.00元,公司2005年实现合并净利润为42,664,772.48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母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266,477.25元及法定公益金2,133,238.62元,子公司提取盈余公积6,650,533.06元后,期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6,970,646.40元。
    以200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30,600,11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7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为20,828,638.70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四、《2005年度各项资产减值计提情况的报告》
    五、《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六、《关于提请股东大会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决定继续聘用河北华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承担本公司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该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七、《公司章程修正案》;该修正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八、《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的议案》;决定提名王永忠先生、单群英先生、叶永会先生、刘会堂先生、王廷良先生和罗威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陈立友先生、黄文葆先生和郭立田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独立董事会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高檩先生在独立董事任期间勤勉尽责,董事会对高檩先生对公司发展所做出的工作和贡献表示感谢。
    九、《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06年4月18日召开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
    十、《关于关于向建设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十一、《关于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议案》。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3月16日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陈立友、黄文葆、郭立田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16日
    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陈立友、黄文葆、郭立田,作为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河北建投能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做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深圳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陈立友 黄文葆 郭立田
    2006年3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