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赵剑波杜琳南京报道】
日前,记者从江苏省某媒体看到一则关于江苏十家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的公告。公告称,为了优化金融资源配置,提升综合竞争能力,促进可持续发展,无锡、苏州、南通、常州、淮安、徐州、扬州、镇江、盐城、连云港等市的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合并重组,且已经于2006年2月22日至28日召开了股东大会形成决议,并于2006年2月28日共同签署了《江苏省城市商业银行合并重组协议》,十家商业银行将进行合并,合并完成后,各合并方注销法人资格,其债权债务由合并后的银行继承。
一直以来,江苏省城市商业银行合并过程都不以正面示人,日前的这则公告,引起了记者探究事实真相的兴趣。带着重组的银行如何运作,运作后带来的意义与利好等一系列问题,记者立刻联系了江苏人民银行南京分行,但记者得到的答案是人民银行没有参与此事,应找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随后,记者联系了江苏省银监局,得到的答案却也相同,只是将牵头的主体,推向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一口回绝了记者的采访。而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也以某种理由推托了记者的采访。记者向镇江市商业银行了解情况,依旧是无可奉告。一个已经公告的银行合并重组,为何如此“低调”?是政府“拉郎配”不情愿说,还是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的金融业重组步履艰难不愿说,本报记者将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