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下称“戴克”)坦陈涉嫌全球商业贿赂。联系到这两年来朗讯、德普等商业贿赂案件,我们可以看出,戴克等涉嫌商业贿赂的这些知名跨国公司,似乎完全有道理成为众矢之的。 它们在其本土市场上一贯中规中矩,在全球其他国家和地区却假以“不正当支付”之手,频频将各个市场游戏规则搅乱。
    在戴克们普遍陷入压倒性的全球舆论指责声后,它们也正诚惶诚恐聆听着各个监管机构的严词法令。不过,笔者认为,在这场其实并不完美的“革命”中,戴克等众多跨国公司悲情出演了整个事件的被动群体角色。我们的整个舆论几乎都将视野仅局限于是否行贿以及是否涉嫌中国等简单问题上,而对商业贿赂行为的背后真凶以及国内有没有官员收受了贿赂等事实却无人追查。
    为何说戴克们是被动角色,我们有两个问题没有关注到。
    第一,为何本已拥有成熟体制的跨国公司在国外却屡屡翻船?如果将这种收受贿赂和行贿两者的因果联系分析一下,我们可以发现,在戴克所涉及的非洲、亚洲和北欧部分国家和地区中,更多的应该是市场体制的不开放以及相关法律的不健全等因素导致的。戴克们在这些地区的商业贿赂,在某种程度上存在不得已而为之的意味,在一些国家的众多企业习惯于暗箱操作时,这些跨国企业也不得不迅速“本土化”。
    第二,戴克们并不情愿支付的“公关费”,到底是谁在伸手卡要?商场规则中曾言:“商业贿赂是商业交易的润滑剂。”一般来说,在全球商业交易中给予的各种利益以获取各种机会很是普遍,尤其在我国,这已成为一种公开的秘密。此前甚至有媒体专门排名类似于“TOP10”的商业贿赂易发主体排行榜,其中表明以医疗、电信、金融、建筑等领域商业贿赂现象尤为严重。戴克此次“失手”,一定意义上将这些汽车企业在中国存在商业贿赂的可能性统统暴露出来。因此,假使戴克(中国)一旦涉案,除了相关人士担惊受怕,实际上比戴克更为心惊肉跳的应该是那些大搞权钱交易的不法之徒。
    事实上,如果既定了这种商业贿赂事实,最根本的办法不在于对企业的惩罚和训导,现实的应该是如何规范整个市场经济秩序,并将这种可乘之机消灭。此外,类似戴克案件的披露,是经过了美国等国监管部门长达18个月不遗余力的调查,我们除了在追查企业是否进行了商业贿赂外,相关政府部门是否也应该大力追查责任官员是否接受了此类贿赂?相比单纯追究企业的责任,这种“问责”更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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