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财政部就我国利用亚洲开发银行(以下简称“亚行”)贷款2006-2008年备选项目规划同亚行进行了磋商。近期,国务院批准了2006-2008年新的三年滚动规划,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正式通知地方发展改革委和有关部门,开展备选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 2006-2008年,我国利用亚行贷款年度规模为10-15亿美元,三年贷款总规模约在30-45亿美元。贷款重点要提高使用质量和效益,同时注重以贷款项目为载体引进国际经验、提高管理水平、促进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等。 亚行对我国提供的贷款,偿还期一般为24-26年,其中含4-6年宽限期。贷款利率以六个月伦敦同业拆借利率(LIBOR)为基准,外加亚行利差60个基点收取利息。目前亚行贷款利率约为5.29%。 根据我国“十一五”规划重点、西部大开发战略、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战略以及国家的产业政策,同时考虑亚行的要求,规划内重点安排了交通、城建环保、农业、节能及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项目,以及有利于推动中亚、湄公河次区域合作的投资项目。 本期规划中,交通、城建环保和农业领域项目贷款为重点,其贷款之和约占贷款总额的90%;在地域安排上,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倾斜,积极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的建设,中西部地区项目贷款占贷款总额的90%以上。 亚行贷款的偿还由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负责。 下一阶段,对于列入规划的项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进一步落实项目建设内容和建设条件,按照有关规定和投资体制改革的要求履行审批手续;指导有关单位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促进规划的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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