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经国家电网公司国家电网人资[2003]434号文批准,公司原第二大股东中国华北电力集团公司在改制后名称变更为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华北电网有限公司共持有公司股份210,286,888股。
    特此公告。
    北京京能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