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06年3月17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2006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06年3月27日在中新大厦701会议室召开2006年第一次监事会会议,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二、审核公司2005年度年报及摘要无误,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05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三、审核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无误;
    四、审核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无误;
    五、与会监事对公司2005年有关监督结果发表了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列席了本年度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依法对公司的运作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新交所《上市手册》、《公司章程》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范运作,经营决策合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的董事、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职务时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并且公司董事会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注意维护中小股东的各项合法权益。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2005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由新加坡普华古柏会计师事务所和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分别按照新加坡和中国会计准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和所涉及事项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与会监事一致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价格公平合理,关联交易合同的制定合法合理,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
    六、同意郭乃勤监事2005年度酬劳为26.065万元人民币;
    七、同意李家胜监事2005年度酬劳为40.6万元人民币;
    八、提名李家胜先生连任公司监事。(附件二)
    上述通过的第一、六、七、八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与会监事对有关自身酬劳和任职的议案在表决时分别进行了回避。
    特此公告。
    天津中新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06年3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