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名川籍投资者180多万元标的,每10元将获送2.2股
    银广夏第一份和解协议昨天在银川达成,28名四川籍的银广夏中小投资者原告与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双方律师就180多万元的诉讼标的达成和解,这意味着旷日持久的银广夏诉讼案开始了"破冰之旅"。
    原告代理律师四川鼎立律师事务所的沈春林在电话中向记者表示,在3月28日到达银川之前,他们征求了28名原告的意见,同时,银广夏第一大股东中联实业的总经理金爱军也曾前往四川表达和解意向。在银川的几天里,沈春林一行与非流通股股东惟一的代理律师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的张岩几经谈判,最终接受了每10元送2.2股的条件。昨日下午,双方律师到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表达了和解的意向性内容,待法院制作好调解书后,只需银广夏、中联实业及28名原告三方签字后即可生效。
    对于28名原告能够接受和解条件的原因,沈春林表示,由于银广夏诉讼案历时数年,28名原告已不愿意承担过高的时间、费用成本,即使打赢了官司,等到执行又需要不少时间。原告认为,如果等银广夏真能拿出"真金白银"支付赔偿时,想必公司应该是运行得"非常好"了,而那时公司股价不也不错吗?对此和解的达成,张岩表示,北京隆安非常高兴沟通工作可以取得进展,同时也非常感谢原告律师为达成和解所做的努力,但最关键的是,北京隆安希望更多的中小投资者原告可以借鉴四川的作法,以客观、现实的态度来对待和解事宜,促进银广夏事件的早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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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3月14日,背负着巨额诉讼包袱的银广夏终于股改成功,被认为是开创了将小股民的证券民事赔偿一并纳入股改的先河。根据公司非流通股股东的承诺,在股改方案审议通过后的30日内,将与目前银川市中院受理的以公司为被告的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的所有原告,进行协商谈判,在此基础上非流通股股东将与中小股民诉讼原告达成调解协议,或撤诉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