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继4月3日齐鲁石化(行情 - 留言)、扬子石化(行情 - 留言)、中原油气(行情 - 留言)三家公司的预受股份数超过要维收购生效条件后,石油大明(行情 - 留言)今日发布公告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统计,截至2006年4月4日15:00时,经确认的石油大明流通股股东已预受要约的流通股股份数共计176449892股,超过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最低预受要约股份数174821490股。
根据规定,本次要约收购将在要约期满时(即2006年4月6日15:00时)生效,而这四只股票将根据《证券法》第56条规定而终止上市。至此,中国石化(行情 - 留言)要约收购四家A股子公司获得成功。(高宇飞)
(责任编辑:陈晓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