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家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资产权[2006]363号文批准了中水渔业以 股抵债方案,同意公司非流通股东中国水产舟山海洋渔业公司以所持公司 1077.98万股国有法人股、中国水产华农公司以所持公司2825.02万股国有法人 股抵偿所欠公司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