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4月10日,中国石化公告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面要
约收购中国石化胜利油田大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要约期届满并要约生效
的公告》。
    截至2006年4月6日15:00时,本次要约收购期届满,经确认的预受情况如下
:
股份性质 要约价格 拟收购股 要约期满时预 预受要约股份数 应付收购
资金总数
份数量 受要约股份数 占总股本的比例 (不含税
费)
流通股 10.30元/股 265,828,392股 233,828,641股 约64.23% 约240,844万元
非流通股 5.60元/股 2,332,800股 0 0 0
    本次要约收购中已接受收购要约的股份转让结算和过户登记手续已办理完
毕。
    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中国石化共持有石油大明股份为329,695,057股,约
占石油大明总股本的90.57%;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持有2,332,800股社会法人
股,约占石油大明总股本的0.64%;社会公众股东持有31,999,751股流通股,占
石油大明总股本的比例约为8.79%,低于25%。根据《证券法》规定,石油大明
的流通股股票将因石油大明股权分布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而终止在深交所的上
市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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