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在编制2005 年度的财务报告中,存在下列会计核算方法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等事项,现将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1、会计核算方法变更
    公司直属企业深圳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现行会计核算方法参照《旅游、饮食服务企业会计制度》和同业惯例执行,主营业务成本主要核算餐饮原材料成本,经营中发生的其他各项成本均在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中核算。 从2005 年1 月1日起,深圳圣廷苑酒店有限公司变更成本费用的会计核算方法,即按照收入和成本费用相互配比原则,将原在营业费用、管理费用科目下核算的,与酒店经营直接相关的各项成本
    (如直接人工费、房屋设备及装修折旧摊销、物料水电消耗等)列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中核算。此项会计核算方法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公司在编制可比会计报表时相应调整期初报表相关项目:调增2004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80,320,539.31 元,调减营业费用45,415,641.19 元,调减管理费用34,904,898.12 元。此追溯调整事项不影响本期及上年同期损益。
    2、会计差错更正
    公司本年度发现,公司以前年度将白沙岭片区可独立销售的配套设施——肉菜市场综合楼作为公司开发的相关住宅房地产项目的配套成本,并已结转主营业务成本;该综合楼原值8,228,802.89 元,公司一直用作出租物业经营。公司在编制可比会计报表时,已对该重大会计差错事项进行了追溯调整;公司已相应调整期初报表相关项目:调增公司年初其他长期资产6,013,883.43 元,调增公司年初留存收益6,013,883.43 元,其中调增盈余公积2,104,859.20 元(含法定公益金601,388.34 元),调增2004 年度主营业务成本260,578.76 元, 调减2004 年度计提的法定盈余公积26,057.88 元、法定公益金26,057.88 元和任意盈余公积39,086.81 元。
    上述内容已经过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深长城A2006-6 号《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和深长城A2006-7 号《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国际互联网网址:https://www.cninfo.com.cn进行了网上披露),同时,公司独立董事也出具了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〇六年四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