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驰宏锌锗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
流通股股东支付16100000股股份作为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对价安排,即方案实
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将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
付的2.3股股票的对价。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事项:
    1、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冶金集团总公司承诺:
    1)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之日起,在二十四个月内不上市
交易;
    2)在第1)项承诺期满后,每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股份数量
占公司股份总数的比例不超过百分之十。
    2、公司其他非流通股股东承诺:其持有的非流通股股份自获得上市流通权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上市交易。
    3、公司全体非流通股股东承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
数量,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的,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作
出公告,但公告期间无需停止出售股份。
    本次股权分置改革工作是与新增股份收购资产工作结合进行的,公司本次
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的股权登记日、相关股东会议现场会议及相关股东
会议网络投票时间将待新增股份收购资产方案公开披露后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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