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商 务第三大股东海口保税区保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公司19,546, 168股国有法人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41%)被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中国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已于2006年1月18日办理了上述股权的冻结手续。
    公司于近日接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裁定如下:拍卖被执行 人海口保税区保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持公司的19,546,168股法人股。辽宁天启 拍卖有限公司受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将于2006年4月21日上午10时在沈阳 市沈河区惠工街149号W-3门(辽宁天启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依法进行公开拍 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