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公司字【2006】38号《关于印发<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公司应当在通知发出后的第一次股东大会上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鉴于上述原因,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2005年度股东大会原《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股东洛阳轴承研究所将于近期向董事会提交新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提案》,具体内容详见近期公司公告。上述提案将提交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将原定于2006年4月22日召开的2005年度股东大会延期至2006年5月15日上午9:00召开,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事项不变(详见2006年3月22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的公告)。
    特此公告。
     洛阳轴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年4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