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香港运盛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上海静安协和房地产有限公司通知,中信实业银行上海分行于2006年4月13日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香港运盛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上海静安协和房地产有限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解除手续,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于2006年4月14日出具了证券质押登记解除通知书。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第一大股东香港运盛有限公司和第三大股东上海静安协和房地产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57,415,625股外资法人股和14,625,000股社会法人股(占本公司股本总额的50.45%)已全部解除质押。
    特此公告
    运盛(上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