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06年5月22日下午3:00召开股
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委托董事会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网络投票时间为2006年5月18日、19日及22日每日9:30-
11:30、13:00-15:00,审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
    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公司持有三分之二以上非流通股份的股东拟以送股方
式向公司的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对价安排:流通股股东持有的每10股流通股将
获得非流通股股东支付的2.2股股票。
    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作出如下承诺事项:
    1、公司非流通股股东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下称:国资公司)等
28名参加本次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共同承诺遵守有关持股锁定期、限
售条件和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
    2、国资公司作为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后的第一大股东,作出如下特
别承诺:
    (1)未明确表示同意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非流通股股东,以及方案实施股权
登记日前,已参加股权分置改革的股东出现不能执行对价安排的情况(上述两类
股东合称:该等股东),国资公司同意先行代为垫付该等股东应执行的对价安排
。
    (2)自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之日起36个月内不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
售所持原非流通股股份。
    本次董事会征集投票权方案:本次投票权征集的对象为截止2006年5月11日
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
体A股流通股股东;征集时间自2006年5月12日-22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
5:00;本次征集投票权为董事会无偿自愿征集,征集人将采用公开方式,在《
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投票权
征集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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