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4月17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共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定于2006年4月27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六楼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名,实到9名,公司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2006年1季度报告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关于推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由9人组成,其中董事候选人为:聂如旋、查平、孙涛、王建国、吴卫、王建平;独立董事候选人为:于雳、关志强、边新俊。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票9票,赞成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上述第2项议案还须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4月27日
    附件1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董事候选人:
    聂如旋 男 47岁 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 曾任新疆轻工(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党委副书记。
    查平 男 49岁 本科学历 高级经济师 曾任乌鲁木齐市百货批发部人事科干部;乌鲁木齐市百货公司人事科干部、政治处副主任、主任、党委副书记;乌鲁木齐市天山百货大楼党委书记、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党委委员。
    孙涛 男 32岁 研究生学历 会计师 曾先后任乌市财政局国债中心,金库出纳、中心一所主任;乌鲁木齐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会计、投资银行部经理、资产管理部经理、总经理助理;乌鲁木齐国经信用保证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现任乌鲁木齐新资源地产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建国 男 45岁 本科学历 经济师 曾在乌鲁木齐市农垦局104团三连工作、乌鲁木齐市农垦局包装总厂工作;曾任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市铁道支行副科长、科长;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市黄河路办事处主任;中国建设银行乌鲁木齐市黄河路支行行长;新疆银通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现任新疆银通房地产开发公司总经理,兼任新疆建银设备租赁总公司总经理一职。
    吴卫 男 44岁 研究生学历 高级会计师 曾任新疆加气混凝土厂会计;新疆财政厅商贸处专管员;新疆天正实业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北京月鹏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等职务。现任新疆天正实业总公司经理、公司董事。
    王建平 男 39岁 大专学历 经济师 曾任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支公司股长、科长;公司证券投资部副主任。现任友好集团董事、董事会秘书兼证券投资部部长。
    独立董事候选人:
    于雳 女 35岁 本科学历 高级会计师 曾任新疆会计师事务所国际部注册会计师;新疆会计师事务所股份制部经理;新疆华西会计师事务所股份制部 经理。现任天津五洲联合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兼任新疆天富热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志强 男 44岁 本科学历 副教授 曾任新矿集团碱沟矿地测科副科长;新疆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科研处学报编辑、编辑部主任、党院办副主任、教务处副处长;新疆财经学院工商管理系教师。现任新疆农业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师、培训部主任,兼任新疆屯河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边新俊 男 42岁 本科学历 律师 曾任甘肃省政法学院教师;新疆司法厅新疆经济律师事务所律师。现任新疆桑赛律师事务所律师。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于雳,作为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于雳
    2006年4月27日于乌鲁木齐市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关志强,作为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关志强
    2006年4月27日于乌鲁木齐市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边新俊,作为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与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在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或1%以上;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四、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或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六、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五项所列举情形;
    七、本人没有为该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
    八、本人没有从该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九、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另外,包括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中国证监会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的要求,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厉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边新俊
    2006年4月27日于乌鲁木齐市
    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于雳女士、关志强先生、边新俊先生为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与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被提名人详细履历表见附件),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附: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书),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
    一、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二、符合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三、具备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所要求的独立性:
    1、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2、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
    3、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4、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
    5、被提名人不是为该上市公司及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四、包括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提名人:新疆友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6年4月27日于乌鲁木齐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