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2004 年修订)的要求,在公司2005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情况的基础上,预计公司2006 年与关联方之间可能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一、2006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交易类别 产品或劳务 关联人
销售货物 商品 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
购买货物 商品 大连中岛精管有限公司
购买货物 商品 大连大显专用设备有限公司
购买货物 商品 大连和田精密模具有限公司
购买货物 商品 大连大显通信有限公司
    关联方的履约能力分析:上述关联方均依法存续经营,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广阔与本公司以往交易均能正常结算,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大连中岛精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参股公司;大连大显电子有限公司、大连大显专用设备有限公司、大连和田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大连大显通信有限公司为大连大显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故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关系。
    二、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公司将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按照同类商品市场价格确定交易价格。对于执行市场价格的关联交易,公司将随时收集市场价格信息,进行相应价格调整。
    三、关联交易目的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商品采购和销售的关联交易有利于利用规模优势,降低营业成本,节约经营费用。关联方公司经营稳健,发展前景良好,履约能力不存在障碍,不存在坏账风险。因此,上述关联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影响公司独立性。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于2006 年4月27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董事刘秉强回避表决,其他董事一致表决通过了此项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肖洪钧、于立、姚殿礼对公司200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行为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交易表决程序合法。关联交易价格合理,有利于公司利用规模优势,降低营业成本,节约经营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没有损害公司及社会公众股股东利益。
    该议案尚须经公司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19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9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大连大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