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于2006年5月16日上午9:00在江西省景德镇市本公司会议室召开。 出席会议的股东五名,代表股份3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份410,000,000亿股的73.17 %。其中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代表股份293446987股, 占总股本的71.57%;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代表股份3931808股,占总股本的0.96%;中国民用飞机开发公司代表股份1310603股, 占总股本的0.32%;中国航空工业供销总公司代表股份655301股,占总股本的0.16%;安徽江南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股份655301股,占总股本的0.16%。以上五名股东所代表的股份都为非流通股。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流动股股东参加。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刘洪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通过认真审议,逐项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1、以300,0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300,0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300,0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5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4、以300,0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及2006年财务预算报告;
    5、以300,0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经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本公司2005年度实现净利润16,736,554.10元,加上年度结转未分配利润 - 52,084,452.09元,公司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 35,347,897.99元。200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是:根据生产经营情况,公司2005年度不分配利润,也不转增股本,公司2005年度的利润用于弥补上年度亏损。
    6、以300,000,000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续聘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7、以262120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公司200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在表决时关联股东江西昌河航空工业有限公司及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回避)
    经北京嘉源律师事务所杨映川律师现场见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江西昌河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