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长会师函字(2006)第008 号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贵公司的委托,对贵公司经审计的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的关联方占用贵公司资金情况及贵公司2005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我们的核查是依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进行的。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全部材料,包括原始合同或协议等资料或副本资料、会计凭证与帐簿记载、会计报表、有关实物证据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上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的规定,对贵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及对外担保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相关调查、核实并出具专项说明。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查阅有关资料、会计凭证、核对会计帐簿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核查程序。
    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贵公司账面记载的应收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余额合计为188,106.45 万元,其中:
    (一)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年末占用资金余额为5,754.32 万元,年初占用资金余额为28,025.25 万元,年末比年初减少22,270.93 万元。
    受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上海市滩涂造地有限公司及上海东方滩涂造地开发有限公司于2002 年至2003 年因接受中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中企实业有限公司预付的购买崇明滩涂及南汇滩涂的土地款而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4,564.00 万元及23,461.25 万元。其中预付南汇滩涂的土地款由于政府规划改变全额退回预付账款23,461.25 万元;预付崇明滩涂的土地款本期增加付款1,100.00 万元。
    受控股股东上海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关联方上海金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上海房屋置换股份有限公司因欠上海古北租赁有限公司租赁管理费而占用资金余额分别为47.45 万元及42.87 万元,已于2006 年1 月4 日收回。
    详见附件一“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二)上市公司的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年末占用资金余额为182,352.13 万元,年初占用资金余额为329,984.39 万元,年末比年初减少147,632.26 万元。其中年初合并抵销内部往来315,192.84 万元,年末合并抵销内部往来163,417.78 万元。
    详见附件一“2005 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汇总表”。
    二、股份公司为其他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
    截至2005 年12 月31 日止,贵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为贵公司银行借款担保3,000 万元。
    年初贵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上海房地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及联营企业上海浦东金鑫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银行借款担保45,500 万元,控股子公司上海古北(集团)有限公司为贵公司银行借款担保13,000万元。本年因银行借款归还而撤销了担保责任。
    具体担保变动情况详见附件二“对外担保情况汇总表”。
    上海立信长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二OO 六年二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