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国中钢集团公司(下称:中钢集团)与邢台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委员会(下称:邢台市国资委)签署的《邢台机械轧辊(集团)有限公司(下称
:邢机集团)产权整体转让协议》,邢台市国资委将所拥有的邢机集团100%国有
产权转让给中钢集团。
    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邢台市国资委将不再持有邢机集团股权,进而不再
控制由其持有的华夏建通科技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夏建通)股份,邢机
集团将变更为中钢集团持有100%股权的国有独资公司,成为华夏建通第二大股
东邢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
    本次产权转让需要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后方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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