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敖晓波)
中石化要约收购又有新进展,根据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昨天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截至5月22日,齐鲁石化(行情 - 留言)、扬子石化(行情 - 留言)、中原油气(行情 - 留言)和石油大明(行情 - 留言)的余股股东申报出售的余股分别为1007万股、454万股、1085万股和1763万股,分别占这四家公司余股的比例为57%、40%、52%和55%。
随着余股收购的顺利进行,中国石化(行情 - 留言)在这四家公司的持股比例已高达99.6%、99.7%、98.9%和95.4%。根据中国石化之前的公告,5月25日是余股收购结算周期内可以申报出售余股的最后一天;5月26日至5月31日为证券登记结算公司的登记结算期,在此期间,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不会接受余股出售申报。为此,有关业内人士提醒:由于余股收购每个月只结算一次,为了尽早获得对价,余股股东应在5月23日和25日之间,抓紧最后时刻通过其股份托管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对所持余股进行出售申报,这样才能在5月31日收到现金;否则,将错过第一个余股收购结算周期,之后即使在6月初预售,也要等到6月底才可以收到对价。记者还了解到,6月份为中国石化余股收购的最后一个结算周期。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