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冠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自2006年5月29日刊登公告以来,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及公司高管通过多种形式与流通股股东进行了沟通。根据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经提起股权分置改革动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同意,对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部分内容作如下调整:
一、原方案中对价安排现调整为:公司非流通股股东向执行对价安排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流通股股东支付股票,即流通股股东每持有10股流通股份获得2.5股股票。
二、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大唐集团公司(下称:大唐集团)在原有承诺的基础上增加如下承诺:
1、大唐集团将公司定位为大唐集团在广西红水河流域的唯一水电运作平台,以公司为运作平台整合大唐集团在广西境内的水电资源;
2、大唐集团支持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完成后,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2006年下半年启动通过定向增发将岩滩水力发电厂注入公司的工作,并争取在2007年完成。同时,根据公司的需要,逐步将龙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的发电资产注入公司;
3、大唐集团将提议公司2006-2008年连续三年的利润分配比例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不含以前年度累计未分配利润)的50%,并在股东大会上投赞成票。
公司股票将于2006年6月8日复牌。投资者请仔细阅读公司董事会2006年6月
7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上的《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修订稿)》及其摘要(修订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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