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鲁著名思想家德·索托在其《资本的秘密》一书中,讲述了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他受邀到印尼参加一个关于资产所有权的研讨会。在会议期间,他到世界上最美的地方巴厘岛旅游。在巴厘岛的稻田里散步时,每当他穿过一个农场走进另一个农场时,都有不同的狗在叫,这些不同的狗守护着它们主人的田产,每当有陌生人跨过其主人田产的边界的时候,它们就会发出叫声。 外人到这个地方来,是不知道这个地方的田产边界在哪里的,但是这些狗知道,它们很清楚它们的主人控制着哪一块地产。他以这个故事告诉印尼的官员们,要建立正规的土地所有权制度,需要倾听狗的叫声。
政府部门要确立一种资产的合法所有权,有时候并不像想象的这么简单,尤其在转型国家和广大的乡村更是如此。在乡村,人们祖祖辈辈在一个地方生活,他们自己有一套确立财产关系的习惯、风俗,这种习惯、风俗未必形成一种文字性的表述,外人在短时间内可能难以理解,但当地的人都遵从这种习惯、风俗。这种习惯、风俗可以说是一种民间惯例、社会契约,是一种“人民的法律”,能从“狗的声音”中辨别出来。
中国在转型的过程中,公有财产、私有财产互相掺杂,使得经济的成分无比复杂。有的企业是直接利用国家的资本发展起来的,但企业的发展壮大主要得力于几个主要的企业创始人;有的企业完全是由个人投入资金,但是由于当时法律不允许私人企业存在,只得挂靠公有制单位,即所谓红帽子企业。这样的企业积累的资产完全是由私人劳动所得,跟挂靠单位没有什么关系。有的企业由政府扶持,但企业创始人在企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要搞清楚这些企业的资产所有权,给贡献不同的人以不同的报酬,时过境迁,似乎很难厘定清楚。如果按照现行的正规法律体系,很多个人对企业的所有权可能是不合法的,但根据这个企业的发展历史,按照企业在当地发生的契约关系,个人对企业对资产的所有权具备足够的合法性。
在中国乡村,个人为了某种需要进行集资是民间习惯认可的,借款人之间根据乡村惯例订立借款的利率,在当地风俗中并不违法。同时,中国民间也一直有借高利贷的传统,个人在急需资金时跟邻居借高利贷是很正常的,借贷双方接受,当地人也都认同,并不认为违法。个人集资和借高利贷都是中国上千年的民间金融形式,它们对于民间资金的融通,在短时间内创造某一些人必需的资本,对地方经济起了很重要的作用。但是,中国现在的金融法规规定,个人集资和高利贷都是违法的。
显然,在以上这些案例中,正规的法律体系与地方的社会契约之间并不融洽。该如何对待这两种不同的规范呢?如果不能把民间订立的社会契约纳入正规的法律体系,大量的不合法资产就会隐藏起来,那些庞大的资产就不会广泛地参与交易,不合法的传统金融交易就会减少。这样的话,将大大减少资产变成资本的机会,长此以往,经济增长将难以为继。
中国从完全的公有制转变为一个可以拥有私有财产的国家,确立资产的合法所有权是非常关键的事情。德·索托说:“在今天的西方国家占主导地位的法律并非来自……政府的正式法律全书。它是诞生于现实世界中的活生生的产物;早在它进入专业律师手中的时候,它是先由小人物们制定的。人们必须先发现法律,然后才能将其系统化。”法律条文不能是法律专家在宽敞的办公室里研究和制定出来的。它要从现实的社会经济活动中去发现,就像从狗的叫声之中发现当地地产边界一样。
正规的法律往往跟民间已有的社会契约相悖。虽然正规的法律体系有强大的约束力,但如果跟已有的社会习俗相悖的话,这种法律规范会受到普遍的抵制,造成法不责众的局面。民间已有的风俗和契约如果不能得到认可,那么资产的效用就表达不出来。从西方的经验来看,他们先是“倾听狗的声音”,了解民间的社会契约具体情况,找到和正规法律对接的地方,把不合法的民间契约纳入正规的法律体系。而不合法资产一旦纳入有强大约束力的法律体系, 这些资产便获得了普遍交易的可能,就可以不受地方局限进入全国的市场交易系统,畅通地创造出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本。
今日中国在资产厘定上的困难,导致国企改革难以进行下去,其中的难题在于不能肯定民间习俗和社会契约。很多情况下,不能倾听狗的叫声,不是去看资产发展的真实历史,而是以远离现实的法律条文来判定这些资产的性质。在这些不合法资产不能纳入正规法律体系的时候,它们就不能为这个国家的经济增长做贡献,相反,这些不合法资产可能会隐匿,甚至一些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转移资产,使现有的企业衰败或者倒闭。
学习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把不合法的民间契约纳入正规法律体系是当前中国厘定资产的要务。在这个过程中会遇到既得利益阶层的反对,但是只要国家认定这条道路,就能找到成功实现不合法资产纳入正规法律体系的技巧。这样的事情是最值得一试的,因为按德·索托的说法“正规所有权制度的最终目标是把资本交给全国人民。”
2005年10月20日
刊登于《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崔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