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绵阳高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截止2005 年12 月31 日占用贵公司资金情况进行专项核查。 我们的核查是依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以及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2005 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进行的。
    贵公司管理当局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有关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的全部资料,包括原始合同或协议等资料或副本资料、会计凭证、帐簿记录、会计报表、有关实物证据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料。我们的责任是根据上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对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进行相关调查、核实并出具专项说明。
    在调查、核实过程中,我们实施了查阅有关资料、会计凭证、核对会计帐簿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现将审核情况说明如下:
    一、控股股东及其他重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名称 与上市公司关系
绵阳高新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投资控股公司”) 现第一大股东
四川鼎天(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鼎天集团”) 前大股东
绵阳高新区普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普金投资”) 同一母公司
东方卓越电工设备有限公司(简称“卓越电工”) 同一母公司
鼎天软件有限公司(简称“鼎天软件”) 鼎天集团的子公司
德阳高新瑞元电工设备有限公司(简称“瑞元电工”) 参股公司
绵阳高新资产经营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资产经营公司”) 子公司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