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真好,没想到老百姓看病还有了报销的地方!”当广西灵山县烟墩镇农民黄企从该镇“合管办”领取到458元医疗报销费时,高兴地说:“这在以前是想也不敢想的事。”
据了解,灵山县采取规范管理、制度互补、贴心服务等多项措施,多管齐下打造“民心工程”,促使农民踊跃“参合”。 今年,该县“参合”农民达62.2万多人,参合率达62.3%。据统计,今年1至5月,该县“新农合”已支出报销费用803.2万元,3.3万多农民从中受益。
参加“新农合”
——灵山农民新潮流
灵山县是广西第二批新型合作医疗试点县(市)之一。为了将惠民政策落实到位,该县迅速完善了相关机构,制定完善相关制度以及规范的服务管理体系,健全机构,成立了由县长任主任、各相关单位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在县、镇两级设立了独立的经办机构,配备好专业人员并强化相关业务培训。此外,还建立了基金专户专账,制定了详尽的管理办法和监督机制,确保专款专用。
完善的制度,规范的管理,加上“参合”受益群众的影响带动,参加“新农合”成了该县农民的新潮流,一些原来持观望态度的农民也纷纷加入其中。丰塘镇修竹村村民谢修耀原本并不相信“新农合”,他说:“几十年没生过病、住过院,没必要参加。”但去年的一场大病让他花费了9000多元的巨额医疗费,看着同村与他情况相似但已经“参合”的村民纷纷从中受益,他再也坐不住了。今年,他全家都办理了“参合”手续。
农村医疗救助
——补“新农合”之缺
长期以来,“看病难”、“因病致贫”是农村的突出问题。在农民中,“小病忍,大病扛”的习惯比较普遍。
为了解决群众“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难题,该县还建立了与“新农合”制度相辅相成的农村医疗救助制度。一是从农村医疗基金中为老复员军人、军烈属、五保户和特困户等民政对象缴纳“参合”费,确保他们能够享受到合作医疗补偿权利。据统计,2005年,该县共为民政对象7.8万人缴交“参合”费共72万元。二是对参加“新农合”的农村民政对象进行二次补偿:患病住院的“参合”对象,在按“新农合”补偿比例报销后,还可以凭借合法手续到民政部门按可报销医药费总额的20%办理领取二次补偿金(每人每年最高可补助2000元)。2005年该县通过此种形式共救助656人次,总金额达85.2万元,人均1299元。
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协调互补、共同推进,为农村广大贫困人群提供了最基本的医疗保障,大大减轻了他们的经济负担。今年4月10日,该县“合管办”了解到参合对象新圩镇秦屋山村农民秦必君,因患主动脉瓣三尖瓣关闭不全症,在今年1月13日至27日到广东省人民医院住院治疗,仅医疗费用就花去7万多元。他们及时按规定给他报销了最高限额4000元后,经研究决定,按有关政策再给予13150元的大额医疗费用补助,从而减轻了患者的经济压力。
有微笑、有位坐、有水喝
——贴心服务得民心
结合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该县提出了“贴心服务、微笑服务、高效服务”的口号,要求“合管办”工作人员在办理业务的各个工作环节中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对群众上门办事要做到“四有服务”(有人接待、有微笑、有位置坐、有水喝)。该县还规定群众办理报销业务,手续齐全的要当天给予报销;对符合大额补助政策的,办理完手续后工作人员要亲自送补助金上门,让农民在家就能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去年10月,该县丰塘镇修竹村谢绪伍、谢绪敏两位农民因病住院,按规定他们除了能够按“新农合”补偿比例报销外,还分别能享受到大额补助金2000元和1800元。工作人员帮他们办理完所有手续后,“合管办”的领导还亲自将大额补助金送到了两位农民家中。
一石激起千层浪。群众看在眼里,喜在心头,“参合”积极性更加高涨了。今年,该村“参合”总人数达1960人,“参合”率接近全村总人口的80%。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