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06 年4 月29日召开的公司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详见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并于2006 年5 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现将2005 年度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05 年12 月31 日公司总股本110,5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现金股利 1.00 元,共计11,050,000.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0.9 元)。派息后本公司总股本无增减变动。     二、本次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除息日和红利发放日。     1、股权登记日:2006 年6 月28 日     2、除息日:2006 年6 月 29 日     4、红利发放日:深市2006 年6 月29 日,沪市2006 年6 月 30 日     注: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且享有本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权益的股东,红利发放日为2006 年6 月 29 日;上海分公司红利发放日为2006 年6 月 30 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06 年6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和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利润分配实施方法     1、深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于2006 年6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沪市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现金红利于2006 年6 月 30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不含高管)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派发。     五、分红派息后股改承诺减持价格的调整情况     公司现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承诺,在2007 年12 月31 日之前,现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在公司股价低于7.63 元(即2005 年6 月17 日股票收盘价6.94 元的110%)时不出售所持有的股票,但此承诺对现有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以股份作为对价展开收购活动不构成约束。此价格将在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送股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时做相应调整。经计算,此次分红派息后,上述价格调整为7.53 元。     六、有关咨询办法     公司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金井镇南工业区(362251)     咨询联系人:杨鹏慧 孟凡景     咨询电话:0595-85337739、85337745     传真电话:0595-85337766     七、备查文件     本公司200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福建七匹狼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6 月 23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