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变更的提案。
    ●本次会议经公司大股东包头市北普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案,新增六项议案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二、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06年6月28日上午9时
    2、召开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程东胜董事长
    6、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6人,代表股份8,085.66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33,652.6万股的24.03%。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提案共13项,其中:8—13项为股东提案,提案股东为包头市北普实业有限公司,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于2006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刊登了相关公告。提案股东包头市北普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份3,473.5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32%。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审议通过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报酬的议案》;
    (1) 续聘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06年度审计机构。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 支付大连华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05年全年审计费用45万元。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8、审议通过《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9、审议通过《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0、审议通过《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修订后的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程东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李靖波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于振亭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4)选举高捷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5)选举李跃忠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6)选举秦雪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7)选举张存瑞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8)选举杨锋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9)选举刘秀凤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12、审议通过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选举崔蒙生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2)选举张宪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3)选举程占华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本次股东大会选举的监事崔蒙生先生、张宪胜先生、程占华先生,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的职工监事宋吉福先生、刘金红女士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
    13、审议通过公司《转让持有包头双环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部分股份的议案》。
    同意8085.66万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弃权0股。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君泽君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范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于2006年4月27日和2006年6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06-013号)和《关于召开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补充通知》(临2006-024号);
    2、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包头明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00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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