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将迅速增加,理论最大值为3000亿元
□本报记者 张炜
特约记者 裴文彬 姚玉洁
随着证监会7月2日发布《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管理办法》和《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试点内部控制指引》,备受关注的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启动。
“随着试点券商的增加和业务的深化,融资融券为证券市场带来的增量资金,将在初期100亿元的基础上迅速增加,目前理论上的最大值为3000亿元。”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资深研究员梁静博士指出。
初期新增资金100亿
“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满足‘近6个月净资本12亿元’要求的创新试点券商目前共13家,其净资本总和达到301.6亿元,按照《证券公司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二次征求意见稿)中关于‘按对客户融资或融券规模的10%计提风险准备’的要求,这13家券商可开展融资或融券的规模达到3000亿元。”梁静告诉记者。
“不过,这仅是理论上的最大值,按照管理层的政策意图,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将按照谨慎原则循序推进,因此在试点期间,实际上能够获得融资融券业务资格的券商将少于这一数目。”梁静指出,由于《管理办法》采取“审慎监管”原则,因此,即便满足《管理办法》所列要求的证券公司也并不一定可以获得试点资格。证监会有权“根据试点情况和证券市场发展需要”而逐步放开。
此外,即便获得资格的券商,其用于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也仅限于自有资金。假设这13家公司将全部净资本用于融资融券业务,则短期内融资融券业务的最大规模为300亿元;而考虑到证券公司业务的开展情况以及《管理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必须单独开设融资专用资金账户,短期内可投入融资融券业务的资金应在净资本的50%以下,预期在100亿元左右,此后,随着融资融券业务的开展,增量资金的流入将保持持续增长。
试点或延续一年
据悉,在试点券商的选择上,目前,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国泰君安、东方证券、华泰证券、招商证券等都比较积极。而业内普遍认为,“虽然两个文件将在8月1日实施,但考虑到还有相关的监管细则、业务细则以及系统调试等不少工作要做,因此估计实际开始这项业务可能还会延后一段时间。中金公司、中信证券、国泰君安等券商的入选应该没有悬念。”
国泰君安证券研究所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出于对监管层政策取向、券商以及融资融券业务自身的情况来判断,预期融资融券试点期将可能延续1年左右的时间。”该报告同时认为,融资融券业务将按照先融资、后融券,先一级市场、后二级市场的顺序渐进试点。
不少业内人士指出,在业务选择上,融资业务可能会首先运用在IPO(首次公开募股)上。在试点初期,融资将主要针对IPO过程中的认购行为开展。客户可以将其在新股发行过程中申购到的新发股票,作为抵押证券,向券商融资。通过这种融资,客户将能获得“放大”手中的新股申购资金。
从境外市场的信用交易情况来看,信用融资和新股发行有着天然的联系。通过对承销商承销新股提供信用融资,以及为投资者提供承销认股融资,将有效放大券商的新股承销能力和投资者的新股认购能力,降低承销风险,提高发行量。
证券行业复苏加快
“毫无疑问,融资融券业务的推出,大大丰富了券商的盈利模式,进一步加快了整个行业复苏的步伐。”一位创新试点券商老总表示。
首先是利差收益。若按照3000亿元的融资规模以及3%的利差计算,相应的利息收入将达到90亿元;但短期来看,由于初期开展的规模较小,获得的收益有限,按照100亿元的规模计算,利差收入将在3亿元左右,折算到2006年,则收入将在1亿元左右。
其次是融资融券将活跃市场交易,带动经纪业务总量的提升,增加券商手续费收入。从境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尽管证券信用贷款规模不足证券市值的2%,但信用交易规模却占整个市场交易金额的近20%。业内人士预期,融资融券业务正式实施后将为证券市场带来至少20%的交易量增幅。 (责任编辑:陈晓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