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200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06 年5 月22 日召开的200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06 年5 月23日分别刊登在《证券时报》和香港《文汇报》上。
    二、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05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的总股本288,149,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红利0.38元人民币(含税,B 股股东暂不扣税)。扣税后,A股个人股东、投资基金实际每10股派现金0.342元人民币。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B股股息折算汇率,以公司2005年度股东大会后第一个工作日(2006年5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港元兑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1: 1.0339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和除息日
    1、A股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12日,A股除息日为2006年7月13日;
    2、B股最后交易日为2006年7月12日,B股除息日为2006年7月13日,B股股权登记日为2006年7月17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1、截至2006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G一致A股股东;
    2、截至2006年7月17日(最后交易日2006年7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一致B股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本次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06年7月12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直接划入其资金帐户。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凭股权证、证券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证明、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本公司办理,现金红利划入经该股东盖章确认的指定帐户。
    2、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2006年7月17日通过股东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若B股股东在2006年7月17日办理了"一致B"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息仍在原托管券商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六、本次分红派息后公司股本结构不变。
    七、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电话及传真:(0755)25875222、(0755)25875410
    联系人:戴小姐
    特此公告
     深圳一致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