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金山区纺织行业工会联合会依托区纺织服装行业协会、区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参与试点企业每道工序工时、工价的测算核定,形成了《金山区纺织服装行业劳动定额标准的指导意见》和《金山区纺织服装行业工资集体合同》,为维护职工劳动报酬权提供了制度保障。
今年初,金山区纺织工会联合会在对企业职工工资协商、工资能不能与企业效益同步增长等问题进行调研时发现,去年纺织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在1.4万元左右,大大低于上海市职工平均工资2.4万元;有的企业职工工资看上去不低,但其中包含了相当多的加班工资。同时,一些企业的工资分配机制不够规范,工资什么时候涨、涨多少始终处于经营者的随意状态中,工会只能在形式上参与讨论,无法真正与经营者协商。
针对上述问题,金山区纺织工会联合会通过区总工会,在区联席会议上提出多项建议,如建议政府加大对企业工资分配的指导监督力度,提出年度工资水平增长标准;制定企业工资分配方面的法律法规等硬性措施,规范约束企业工资支付行为,保障职工的劳动收入权;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督导企业严格控制经常性加班加点和职工超负荷劳动;工会要依托区纺织服装行业协会、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参与企业每道工序工时、工价的测算核定,制定比较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等。
为让这些建议得到实施,金山区纺织工会联合会还依附区纺织服装行业协会,研究制定了劳动定额标准,并形成书面文件,下发到企业。这些文件明确规定了岗位的小时工资,约束了经营者在工资标准上的随意性。同时通过集体合同把加班工资和福利排除在最低工资之外,以消除职工工资看似不低实际上却很低的“虚高”问题。(钱培坚宋长星) (责任编辑:魏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