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
    ● 扣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20元;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0.18元
    ● 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6股
    ● 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1日
    ● 除权(除息)日:2006年7月12日
    ● 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流通日:2006年7月13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20日
    一、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已经2006年6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1、本次分红派息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4678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93,568,000元。
    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2005年12月31日总股本46784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由46784万股增加至74854.4万股。
    2、发放年度:2005年度
    3、发放范围:截止2006年7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4、每股税前红利0.20元。
    5、对于流通股个人股东,公司按10%的税率代扣个人所得税后,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18元;对于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机构投资者及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实际派发现金红利为每股0.20元。
    三、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实施日期
    1、股权登记日:2006年7月11日
    2、除权、除息日:2006年7月12日
    3、新增可流通股份上市日:2006年7月13日
    4、现金红利发放日:2006年7月20日
    四、分派对象
    截止2006年7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实施办法
    1、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直接发放。
    2、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3、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按每股转增0.6股的比例自动计入股东账户,新增股份于股权登记日的次日到达股东账户。转增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零碎股份,按小数点后尾数大小顺序向股东依次送1股,直至实际转增股份总数与本次送股和转增股份总数一致。如果尾数相同者多于余股数,则由电脑抽签派送。
    六、股本变动结构表
    单位:股
变动前 变动数 变动后 股份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81,139,200 168,683,520 449,822,720 60.09%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186,700,800 112,020,480 298,721,280 39.91%
股份合计 467,840,000 280,704,000 748,544,000 100%
    七、实施本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后,按新股本748544000股摊薄计算,公司2005年度每股收益为0.086元。
    八、咨询联系办法
    联系电话:021-64827176
    联系传真:021-64827177
    联系地址:上海漕溪路222号航天大厦南楼
    邮政编码:200235
    七、备查文件
    公司2005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上海航天汽车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七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