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接中国证监会通知,对公司报送的《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资抵债报告书(草案)》(详细内容见2006年7月5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无异议。 公司将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资抵债报告书(草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由于《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股抵债报告书(草案)》尚需要取得国务院国资委的有关批文,公司将在获得相关批文后,另行通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以股抵债事宜。
    1、召开时间:2006年7月24日上午9时开会,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方式。
    5、出席对象:(1)截止2006年7月17日收市后,在深圳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石家庄东方热电集团有限公司以资抵债报告书(草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三、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代理人另加法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代理人另加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到公司证券部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信函到达或传真到达日应不迟于7月21日下午5时30分)。
    2、登记时间:2005年7月21日上午8时30分至下午5时30分;
    3、登记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61号东方热电大楼701室公司证券部。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11-85053913
    传真:0311-85087068
    联系人:王世荣 徐会桥
    邮编:050031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的股东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授权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及复印件均有效。
    特此公告。
     石家庄东方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