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债权人会议概述
    1、本次会议时间、地点:会议于2006年7月14日9点在深圳市南山区中油酒店召开。
    2、本次会议目的:为了妥善解决公司历史遗留的债务问题,解除公司对外相关的担保责任,为公司下一步的资产重组工作打下一个良好的基础,以保证公司能够恢复正常的持续经营;同时,也为了最大程度地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
    3、债权人单位(主要为公司对外担保债务)到会情况:本次会议共邀请九家债权人单位,共计主债权或担保债权本金约24,340万元;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成都办事处、华夏银行广州分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武侯支行等八家债权人单位到会,合计主债权或担保债权本金约24,145万元,占应到会的全部主债权或担保债权的99.20%。
    4、公司提出的债务处置方案:以支付主债务或担保债务本金的10%为对价,公司买断上述主债务或担保责任,自公司重组成功之日起,该款项分三年(每年底支付20%、30%、50%)支付完毕。
    5、本次会议结果:因债权人绝大多数系国有商业银行或金融管理公司,到会代表均表示,该方案是否可行尚需会后报请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能否获准通过尚不能在会上表态认可。
    二、债务处置方案对本公司未来经营的影响:如果上述方案经债权人同意通过,则公司的将减少对外担保本金20,984万元、减少主债务本金3,020万元、将增加预计负债约1,022万元,同时2004年度计提的预计负债(担保权益人为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深圳办事处)将冲回22,424万元。公司的债务情况将得到较大改善。
    三、特别提示:鉴于在本次债权人会议上公司仅是向有关债权人提出一个处置方案,提出了一个解决债务的思路,尚处于构思设想阶段,而这一方案尚需债权人履行相关审批程序,最终能否得到全体债权人的认可或通过,中间尚存大量的未知因素,该债务处置方案能否真正有效施行,目前公司无法给出确定的答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承诺:一旦公司的债务处置工作有任何实质性进展,将及时严格按照信息披露要求履行公告义务。
    另:经咨询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后,确认本公司除应披露而未披露的2005年年度报告及200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尚未披露外,公司没有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预计将在8月31日前对外披露2005年年度报告及2006年度第一季度报告。
    特此公告
     深圳本鲁克斯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六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