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召开通知于2006年7月7日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公司定期于7月25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6人,董事肖水龙先生、陈红女士、独立董事宋萍萍女士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肖水龙先生委托董事刘娇琳女士、陈红女士委托董事彭日斌先生、宋萍萍女士委托独立董事郭正林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讨论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6年半年度报告正文及摘要》,详见上交所网站https://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深圳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17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在此额度内,公司将与金额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不超过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授权董事长许晓文签署有关协议。截止2006年6月30日,深圳长园电子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55.99%;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东莞市高能实业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参股公司东莞市高能实业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在此额度内,公司将与金额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不超过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授权董事长许晓文签署有关协议。截止2006年6月30日,东莞市高能实业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0.78%;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参股公司深圳市和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为参股公司深圳市和而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450万元人民币的贷款担保额度。在此额度内,公司将与金额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具体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不超过担保协议签订之日起一年,担保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授权董事长许晓文签署有关协议。截止2006年6月30日,深圳市和而泰电子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60.32%。
    截止目前为止,本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1690万元人民币,均为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06年半年度坏帐准备计提的议案》,公司决定基本保持2005年12月31日坏帐准备的水平,补充计提坏帐准备502,663.84元人民币。
    表决结果: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长园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六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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