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7月25日专电据《北京日报》报道,社科院金融研究所尹中立博士日前表示,从长远的角度来讲,购房的主体还是来自国内的资本。对于外资购楼新政策的实施,其影响力将主要表现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热点城市。
建设部、商务部等六部门日前发布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主要是规范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市场准入和经营活动。对于购买自用房屋,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在境内工作、学习时间超过一年的境外个人可以购买符合实际需要的自用、自住商品房。
来自中国人民银行去年8月公布的《2004年中国房产金融报告》显示,境外资金大量进入热点地区房地产市场,2004年前11个月,境外资金流入上海房地产市场总量超过222亿元,其中用于房地产开发的约150亿元,占全年房地产开发总额的12.8%。海外资金占全部上海购房资金的比例从2003年一季度的8.3%上升到2004年四季度的23.2%。
“北京虽然没有相关数据统计,但跟上海差别应该不大,为此,如果对外资购房设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他同时认为,政府对外资进入房地产市场的态度也需相当谨慎,因为政策的变化可能会影响外资对中国经济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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