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06年7 月21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决定于2006 年7 月27 日上午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参加董事11 名,实际参加董事11 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黄文枝先生主持。参加会议的董事符合法定人数,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传真方式投票表决审议了以下议案,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以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中期报告》及《2006 年中期报告摘要》。没有董事对公司中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报告摘要刊登于2006 年7 月31 日出版的《证券时报》及《中国证券报》报刊上,报告全文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站上(https://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华帝股份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表决票及决议文件。
    2、深圳南方民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审计报告》
    特此公告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06 年7 月31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