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公司从控股股东的主管部门山东省国资委获悉,根据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山东省拟将吸收济钢集团总公司和莱钢集团有限公司,组建山东钢铁集团。 组建山东钢铁集团遵循一是有利于整体优势发挥的原则;二是其集团吸收企业其法人资格、市场主体的性质不变。
    新的钢铁集团的规划正在设定之中。此次组建山东钢铁集团并不涉及企业合并;有关成立山东钢铁集团的实施情况及涉及控股股东情况以本公司信息披露为准,请投资者审慎对待有关媒体的报道。
    山东钢铁集团组建及涉及公司控股股东等事项具有实质性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济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六年八月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