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也无提案被否决或修改的情况;
    2、公司将于近期在《中国证券报》上刊登《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3、公司股票复牌时间安排详见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公告;
    4、经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审议的《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获得通过。
    二、会议召集和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06 年7 月31 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7 月2日至2006 年7 月31 日的每个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06 年7 月27 日9:30-2006 年7 月31 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通化市江南路100-1 号公司五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本次相关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董事会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刘立成先生
    6、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06 年7 月7 日以公告形式发出《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通知》。公司于2006 年7 月22 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于2006 年7 月27 日刊登了关于召开200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82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49,164,60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3.22%。鉴于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包括与第一大股东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关联交易,本股东会审议的议案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方可通过,即经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及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根据有关规定,第一大股东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参与投票表决,但在计算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时,扣除其表决股份。
    1、出席现场会议情况:出席现场会议的非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82,595,293 股,占公司非流通股股份总数的50.33%,占公司总股本的18.40%;出席现场会议的流通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18,500 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006%,占公司总股本的0.004%;董事会通过公开征集投票权共收到0 名股东递交的《授权委托书》,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0 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
    2、网络投票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流通股股东共1817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66,550,812 股,占公司流通股股份总数的23.36%,占公司总股本的14.8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荐机构相关人员、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本次相关股东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以下简称“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关于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详细内容见2006 年7 月7 日在《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站上公告的《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其摘要。
    (二)本次会议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参加表决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149,164,6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33.22%,其中,参加表决的流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为66,569,3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4.83%。
    1、全体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145,404,089 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97.48%;
    反对票3,460,616 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2.32%;
    弃权票299,900 股,占参加表决股份总数的0.20%。
    2、流通股股东表决情况
    赞成票62,808,796 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94.35%;
    反对票3,460,616 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5.20%;
    弃权票299,900 股,占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份总数的0.45%。
    3、非关联股东表决情况
    由于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中包含关联交易,第一大股东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属于交易关联方,应回避表决。扣除通化市永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表决股份后,本项议案非关联股东的有效表决权为66,569,312 股。
    赞成票62,808,796 股,占参加表决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94.35%;
    反对票3,460,616 股,占参加表决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5.20%;
    弃权票299,900 股,占参加表决非关联股东有效表决股份总数的0.45%。
    表决结果: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参与表决全体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经参加表决流通股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以及经参加表决的非关联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参加表决的前十名流通股股东的持股和表决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 表决结果
1 刘力源 1,640,000 同意
2 邱宝裕 1,500,000 同意
3 宋兰波 1,168,010 同意
4 王洪霞 1,080,000 同意
5 方文艳 1,000,000 同意
6 孙祥庆 1,000,000 同意
7 张潜 800,000 同意
8 康延瑞 684,900 同意
9 倪诚礼 680,000 同意
10 白羽 668,500 同意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相关股东会议由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郭淑芬、于淑贤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未有股东提出新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暨相关股东会议表决结果》;
    2、《吉林吉人卓识律师事务所关于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法律意见书》;
    3、《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说明书》及《摘要》;
    4、《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报告书》。
    特此公告。
     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