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第一财经(相关:理财 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章轲 发自北京
林业、农业、水利、环保、国土等部门,实施的西部生态补偿相关政策和措施还存在许多问题。日前,中国环境规划院总工程师王金南、生态环境部主任张惠远等专家,联名就西部生态补偿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
专家们认为,目前西部地区基本上处于贫困、人口增长、环境退化怪圈之中,仅依靠西部地区自身的力量,无法承担起保护生态环境和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双重任务。
林业和水利的补偿“困局”
专家们举例称,林业部门是西部生态建设主要执行部门,自1998年国家先后在西部启动了天然林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三北和长江流域等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
这些项目都是以国家投资为主,到2002年,完成中央投资409.95亿元,占西部生态建设国家投资的80%以上。
上述项目涉及三类重要的补偿关系:国家对退耕还林还草农民、牧民的直接粮食和资金补偿;国家对天然林保护中的生态公益林补偿;国家对地方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补偿,另外还有对项目区实行减免农业税费的优惠政策。
这些项目能给当地带来直接和长远收益,操作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获利空间,因此地方政府从收益的角度出发尽量争取上项目,这和国家从生态保护角度出发实施项目存在一定的差距。
于是,生态建设项目变成国家福利,被分散在西部每个县市的每个角落,而西部生态补偿的初衷——西部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和建设却反而得不到体现,同时管理成本也比较高。
水利部门主要通过流域治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实施西部生态补偿。实施长江上游、黄河上游为重点的水土保持重点工程,以国家投资为主,3年来国家安排在西部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投资为31.2亿元。
但实际上,国家对西部地区水土流失治理的投入远远不够,一方面西部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占全国的83.3%,而国家投资仅占71.2%;另一方面西部地区水土流失面积占国土面积的60%,达到410万平方公里,即使按目前治理速度而不造成新的破坏,全部治理也需要140年左右,无法实现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要求。
五大问题
专家们指出,在实施西部生态补偿过程中,存在五项重大问题:
部门分头建设。根据各自对西部生态问题的把握和能争取到的国家投资进行生态建设,缺乏整体性和协调性,缺乏明确的责任主体,不便于国家和社会对生态建设效果进行监督;
没有建立良性投融资机制。投入主要以国家为主,各部门对相应的生态要素进行管理,征收相应的费用,却没有用于相应的生态保护和补偿,如水利部门每年水资源费60亿元,而西部江河源区和重要水源涵养区建设仍等着国家投资;
空间上分散。有限的投资不能集中用于重要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建设,而主要以毛毛雨的形式,分散用于西部广大地区,甚至变为地方部门日常开支和福利补贴,而对于有些影响比较大的项目区,则重复立项,分头跟进,造成资金的低效使用和浪费,也增加了腐败风险;西部补偿是区域补偿,但目前很大程度上成为了部门补偿,上级部门争取国家投资,补偿的受体是对应的下级部门,造成有的部门有充裕的资金却不能有效进行生态建设,地方有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迫切需求却没有资金支持,农牧民为生态建设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和投入却得不到相应的补偿;
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道德风险高,高额的管理成本可能危及到了项目的顺利实施,农民的利益遭到很大损害。 (责任编辑:毕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