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0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于2006年7月21日书面通知全体董事。会议于2006年8月1日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九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陈龙兴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公司有关方面负责人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所有议案均获得一致通过。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关于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续签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详见《关联交易公告》)。
    公司董事会四届六次会议和200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上海电气”)签订委托管理上海电气所属的重庆綦江齿轮传动有限公司(“传动公司”)51%股权以及锻造公司有限公司(“锻造公司”)24.48%股权协议和补充协议的议案。自原协议和补充协议签署以来,公司一直正常履行受托管理职责。由于上海电气拟向公司转让所持有传动公司以及锻造公司的股权,故在补充协议到期后未及时办理续签或展期手续。后因公司欲进一步了解传动公司和锻造公司业务运营与公司的战略协同性,且公司与美国卡特彼勒公司合作事宜正在洽谈中,故上海电气暂缓进行股权转让。为保证传动公司和锻造公司经营管理的延续性,上海电气拟继续委托公司对传动公司和锻造公司进行管理。有鉴于此,为保证双方权益,公司与上海电气续签委托管理协议。
    本次会议涉及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续签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已按规定于2006年8月1日提请独立董事出具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关联方董事陈龙兴、俞银贵、叶富才、赵婕不参加对《关于与上海电气(集团)总公司续签委托管理协议的议案》的表决。
     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6年8月3日 |